教务科工作职责
教务科是管理教学工作的业务机构,是教学的组织部门,其职能是:
1、认真贯彻好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上级对职业技术教育的指示和决议,保证学校教学工作稳定健康发展,完成技校教育教学任务。
2、负责制定和执行教学规章制度,研究、提出教学发展规划、专业设置、调整及教学改革,经分管校长批准后,组织实施。
3、负责教学计划制定。制定好教学进度计划、教研活动计划及试验计划,编制好总课程表,分配好教师授课任务,安排好理论与实习计划,并全面组织实施。负责专业教学计划和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、归档和保管工作。
4、课程建设工作,开展课程评估,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校实际专业完善教学计划。
5、负责制定好教师教学成绩考核标准,加大教研组工作考核的力度,组织形成多样丰富有效的教研活动,争取每学期都有教研成果。
6、负责审批教师学期授课计划,组织好期中、期末考试及教学成绩检查,负责毕业班级“考证”考试的组织安排及实施。
7、负责教材、教学参考书、教学仪器的申报工作。负责组织教师编写有关的教材,教学参考书,抓好一年一度的教学年会,进行学术研究,发表教学论文,搞好教学经验交流。
8、负责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和教学教程督导工作。收集、整理有关教学工作的意见。
9、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,提供教师职称评定和教师职务聘任工作的相关资料;负责教师有关津贴的核算、申报等工作。
10、负责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。